上海微系统所入选科技部等九部门赋权试点单位

文章来源: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20-10-23  |  【打印】 【关闭

  

  科技部10月19日印发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等9个省市,以及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等部委的共40个单位入选试点名单。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 

  作为中科院四个入选单位之一,上海微系统所将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探索横向经费、股权收益奖励等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相关单位: 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0/202010/t20201019_159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