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连续5届获得上海市平安单位称号的基础上,经上海市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批准,上海药物所升级为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
上海药物所始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从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加强制度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注重加强重点部位监督管理、注重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保密稳定工作四个方面,突出园区环境安全、实验室运行安全和保障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三条防线”,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三项措施”,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内涵,扎实推进安全工作的深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上海药物所将在“平安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举全所之力,大力推进平安单位标准化建设,为药物所的发展、为创新研究院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条件保障。